唐政〔202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40号)等要求,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已完成编制,技术成果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经研究,决定公布唐河县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该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8月9日
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唐河县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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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2081010050012 | 文 号 | 唐政〔202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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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10:05: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THZF-411328202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