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旱情,助力水库增蓄,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唐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5年7月22日08时至2025年7月24日20时,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作业。
二、作业区域
唐河主城区和25个乡、镇(街道)。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为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三)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唐河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联系电话:0377-68986491
特此公告
唐河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2025年7月22日
主题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507220915106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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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7-22 09:15:1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