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4.3万元,依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民政局、南阳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2022年南阳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建村镇﹝2022﹞11号)的要求,目前,昝岗乡、郭滩镇、马振抚镇、东王集乡、源潭镇、城郊乡、毕店镇、湖阳镇、黑龙镇、龙潭镇、苍台镇、祁仪镇、少拜寺镇、桐河乡、古城乡、上屯镇、大河屯镇、张店镇、桐寨铺镇、兴唐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临港街道办事处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达到危房改造要求的竣工验收标准,共计243户补助资金84.3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补助资金84.3万元,本次拨付84.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关政策,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各乡镇危房存量和工作进度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按农村危房改造规定的补助标准,综合考虑农户的贫困程度、自筹资金能力进行补助。
三、实施地点
昝岗乡、郭滩镇、马振抚镇、东王集乡、源潭镇、城郊乡、毕店镇、湖阳镇、黑龙镇、龙潭镇、苍台镇、祁仪镇、少拜寺镇、桐河乡、古城乡、上屯镇、大河屯镇、张店镇、桐寨铺镇、兴唐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临港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域内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行政村。
四、建设内容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五、建设期限
2022年3月-10月。
六、预期目标
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对象的住房问题,保障其最基本的住房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七、施工单位
1.由农户自行组织有资质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进行建设;2.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资质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进行建设。
监督单位: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7768969909
附件: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三批资金分配表
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三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补助资金总额 (万元) |
1 | 昝岗乡 | 1.5 |
2 | 郭滩镇 | 7.2 |
3 | 马振抚镇 | 3.9 |
4 | 东王集乡 | 2.4 |
5 | 源潭镇 | 3.0 |
6 | 城郊乡 | 1.8 |
7 | 毕店镇 | 4.5 |
8 | 湖阳镇 | 5.4 |
9 | 黑龙镇 | 4.5 |
10 | 龙潭镇 | 2.1 |
11 | 苍台镇 | 2.7 |
12 | 祁仪镇 | 2.4 |
13 | 临港街道 | 1.2 |
14 | 东城街道 | 0.9 |
15 | 少拜寺镇 | 2.4 |
16 | 桐河乡 | 2.1 |
17 | 古城乡 | 3.9 |
18 | 上屯镇 | 13.5 |
19 | 大河屯镇 | 5.7 |
20 | 张店镇 | 4.8 |
21 | 桐寨铺镇 | 8.1 |
22 | 兴唐街道 | 0.3 |
合计: | 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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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212280000001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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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