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信访局权责清单 (共1项) | ||||||
职权类别:行政裁决(1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职权 类别 | 办理 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 股室 |
1 | 信访事项复查办理 | 《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豫政办〔2020〕12号) | 行政裁决 | 受理 |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制作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 复查办公室 |
审理 | 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理。通知争议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针对疑问情况或经当事人请求,举行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进行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审理时对确有必要的应当进行实地调查。 | |||||
裁决 | 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 | |||||
执行 | 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 |||||
服务电话:0377-68900079 投诉机构:唐河县信访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377-68900088 | ||||||
受理地点:唐河县行政中心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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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101041256494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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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12:56:49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