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湖阳镇楠森副食店销售的一、“豆角”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0929,其产品检测报告NO:LMS20210533-120A经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1、氧乐果;2、水胺硫磷;3、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韭菜”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0929,其产品检测报告NO:LMS20210533-121A经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的防控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年10月25日向唐河县湖阳楠森副食店送达编号为1、NO:LMS20210533-120A;2、NO:LMS20210533-121A的检测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已经被食用无法召回。市场监管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切实落实好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把关。因当事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1070758124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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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07:58:1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