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黑龙镇中心小学销售的带格鸡蛋,购进日期:20211101,其产品检测报告NO:AC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T22338-2008(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的防控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年12月1日依法向唐河县黑龙镇中心小学送达编号为NO:AC的检测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销售(使用)的不合格食品无法召回。市场监管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
当事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主题词:唐河县市功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1251636383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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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16:36:3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