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省补助资金
项目安排计划公告公示
(第三批)
止2021年6月上级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204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财政资金4189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0号)4164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2号)25万元。
2、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财政贫资金15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0号)9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2号)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安排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按照产业发展资金优先原则,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主。
(二)保持政策稳定性,对雨露计划、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贷款贴息、促进就业等低收入人口增收项目优先安排资金。
(三)遵照年度规划原则,确保资金对接项目不出项目库
三、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管单位:唐河县财政局 唐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咨询)电话:0377-68958030
唐河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0日
主题词:唐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省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公告公示(第三批)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6100000008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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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