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脱贫攻坚

唐河县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作者: 编审: 时间:2021-12-24 11:03:00 来源: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2022唐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文件,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最终确定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共实施项目5911596.9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8262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457704.951万元教育帮扶2个171.6万元;公益岗类项目13400万元就业帮扶3个58.4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计划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如有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程序上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复后,方可变更实施,否则财政资金不予报账。

二、加快项目实施。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确保脱贫群众参与到项目中来。建设任务重的项目,要有领导亲自挂帅,抽调干部蹲点工作,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做到“三到位三落实”,即,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对象落实、责任落实、目标落实。具备实施条件的,资金到位后,要立即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6月底前项目实施完成要过半,资金拨付要过半;9月底前项目全部实施完毕;10月底前全部验收完毕。

三、严肃财政资金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和资金的运行,督促建设进度、督查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数量、建设内容、扶持对象、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物资发放、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各级在实施前、实施中和完工后要进行公示、公告,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财政部门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落实财政报账制,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杜绝报假账的现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坚决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任人的责任。

附件:唐河县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项目实施计划表.xlsx



 

唐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4日          


主题词:唐河县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1122411030086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24 11:03: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关于对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告
下一篇:2021年唐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