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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因少拜寺镇迁建卫生院征地补偿问题
来信日期: 2025-02-10 接收日期: 2025-02-14
来信内容: 少拜寺镇迁建卫生院征收小河李村3组集体耕地共42亩,共11户,根据少拜寺镇政府会议纪要征收的耕地,补偿款按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甲方村委负责征地,征地村委出示了镇政府给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文件,上边写的有征地补偿安置费分别是4.2万元/亩和63000公顷,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标准执行,现只补偿了一项土地补偿4.2万元/亩土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费不给予补偿,当时征地村委说全县征地是一样的,我们也看了土地管理法第48条对征地的标准,所以我们11户就签了协议,卫生院是2024年6月份开始建的,协议我是2024年9月份签的,当协议签完以后一周内只给了4.2万元/亩的地钱,安置费,和社会保障费没给予补偿,我就向甲方村委和镇政府反映情况,相关文件补偿没到位,镇政府告诉我土地是以租代征,不涉及土地收,我当时对这一回复表示不认可,因为国家是不允许土地以租代征,让给予我们安置和社会保障费,这些补偿是国家对农民因失去耕地能够得到长远的生计和保障,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对我们这些基层农民因失去耕地得到相关补偿。
办理单位: 少拜寺镇 办理日期: 2025-02-14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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