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崇文花园竣工验收不合法合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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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 2025-04-03 | 接收日期: | 2025-04-03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唐河县县长: 您好! 唐河县崇文花园项目(教师福利房)涉嫌违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强制性规定,在燃气配套未达标情况下违规交付,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现提请依法核查并督促整改。 事实与证据: 合同约定与交付现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该项目约定于2024年8月完成交付。然截至本举报日(2025年4月3日),该项目仍存在以下严重缺陷: 部分栋号燃气设施缺位:未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安装燃气计量表具及配套供气设施;基础功能缺失:因燃气未通,厨房功能完全瘫痪,违反《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4条“住宅应设置燃气供应系统”之规定。 竣工验收程序存疑: 该项目在燃气系统未完工情况下通过所谓“竣工验收”,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七条:“燃气工程应纳入竣工验收必查项”。 法律诉求: 紧急处置要求:责令县住建局、城管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立即约谈燃气公司及建设单位,限期15个工作日内完成燃气安装并通气;对拖延行为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启动行政强制措施。全面彻查事项,核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盛夏物业公司)的资质合规性,重点查证:施工许可证范围是否包含燃气工程(据《建筑法》第七条);物业是否具备燃气应急处置能力(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调取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审查验收程序中是否存在伪造签字、规避检查等违法行为;对违规验收责任主体,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追究行政责任。 事实关联性声明: 本案涉及70余户教师家庭基本生活权益,若燃气问题持续未解,将直接触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不完全履行合同”条款,引发群体性诉讼风险。 | ||
办理单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日期: | 2025-04-03 |
办理结果: | 网民您好,您反应的情况,已转有关部门办理,请您理解,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