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于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周邦彩烈士故居旧址等31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唐河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县文广旅局等有关部门和文物所在乡镇(街道)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处理好文物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关系,促进我县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2020年8月24日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90210205292 | 文 号 | 唐政〔202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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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10:20:5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