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为加快实现“一证通办”300项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的目标,县“放管服”办学习借鉴先进市县经验,组织县直各有关部门,在落实《唐河县“一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105项)基础上,梳理并编制了涉及公安、人社、卫生健康、公积金等17家单位的《唐河县“一证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139项),共244项“一证通办”事项,现予以发布,请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唐放办【2021】45号关于公布唐河县“一证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pdf
主题词:唐河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唐河县“一证通办”事项清单 (第二批)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112509490321 | 文 号 | 唐放办〔202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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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09:49:0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