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服〔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降低准入准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南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南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宛放办〔2020〕12号)要求,经前期各部门认真梳理,形成《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后期若有新增的,将会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分批次进行印发。
现将《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关于公布《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pdf
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主题词:关于公布《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112715571892 | 文 号 | 唐政服〔2023〕26号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09:1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