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政路桥有限公司:
张小坤于2023年12月5日以“2023年11月7日7点20分左右,张小坤在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白桐渠代河村做光伏安装工作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左腿受伤,伤后被送至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被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侧髌骨骨折”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张小坤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对张小坤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的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
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我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因《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河南省唐河县福州路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
联系电话:68989615
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主题词: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公告(重庆万政路桥有限公司)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21910480089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10:48: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