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唐河县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根据《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唐河县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批复》(豫金监〔2023〕82号),同意唐河县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现予以公告。
区域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南阳市唐河县 | 唐河县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0000 | 张涛 | 唐河县产业集聚区谢岗社区工业路西段16号楼 |
公司退出试点后,唐河县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必须依法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唐河县金融工作局
2024年1月16日
主题词:关于唐河县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1170920001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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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09:2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