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抽检情况
2023年5月24日,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我局委托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店内摆放的商品“碗”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抽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已于2023年5月31日送达当事人。
二、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就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力。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现查明,该商品是锦汀苑菜品餐饮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该店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82217241036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17:24:1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