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一家经营单位,现将风险防控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奥督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5月11日,其产品检测报告No:F经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吡虫啉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的防控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5月31日向唐河县奥督百货购物中心送达,编号为No:F的检测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所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农产品无法召回,当事人2023年6月20日向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14.92元,2.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8221716078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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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17:16:0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