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安排计划公告公示
(第五批)
2021年10月上级下达我县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财政补助资金218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28号)21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财政部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农[2021]95号)文和《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安排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本次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供水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防止规模性返贫等突出问题的乡镇,切实发挥好该资金的补短板作用。
(二)对有利于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建设的农村供水等设施,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现有制度抓好后续管护,确保补短板资金持续发挥作用。
(三)遵照年度规划原则,确保资金对接项目不出项目库
三、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管单位:唐河县财政局 唐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咨询)电话:0377-68958030
唐河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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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111230922049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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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09:22:0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