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唐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唐巩脱组[2021]5号)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 2021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结余中央资金230000元;产业扶贫种植养殖(个人实施)项目,结余中央资金9386元;市派第一书记12个建设项目等,结余市级资金224980.05元,共计464366.05元。
二、资金规模 464366.05元
三、资金用途 优势特色产业(集体)实施项目
四、使用单位 唐河县农业农村局
五、分配原则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按照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唐河县拟实施项目必须从安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中进行选取。
(二)按照“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衔接”的要求,本着向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倾斜、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乡镇进行资金倾斜的原则。
六、分配结果 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局负责的2021优势特色产业(集体)实施项目。
七、公示期限 公告公示期限为10天(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
监管单位:唐河县财政局 唐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咨询)电话:0377-68958030
附:唐河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调整情况表
唐河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3日
主题词:唐河县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调整使用公告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11231100008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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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11: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