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方式
申请人通过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窗)提交线下申请,综窗人员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当场确认收件、出具收件回执;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综窗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内容,能够当场补齐补正的当场补齐补正。
二、办理原则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下办理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进行办理,由新生儿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办理,也可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
三、办理时限
整个事项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其中县公安局办理事项 2个工作日,医保局、人社局办理事项各 1 个工作日,卫健委办理事项为即办事项。
四、受理环节
申请人相关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窗口指导申请人填写《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申请表》,打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合办理流转单》,并按照申请的联办事项依次通知相关部门到“一件事”窗口领取申请材料。(注意:申请人申请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的,应通知公安部门首先对申请人进行人像采集,采集结束后申请人方可离开。)
五、办理环节
实际办理过程中的环节按照申请人申请的项目依次办理,以下为全流程办理步骤:
第一步:公安部门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
公安部门收到综窗通知后,到综窗领取申请材料,带领申请人完成人像采集(采集后申请人即可离开),按照规定依法完成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结束后,填写《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合办理流转单》并随相关申请材料、办理结果一并返还综窗。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新生儿应当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并将相关材料一并退回综窗,联办工作结束。
第二步:医保部门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医保部门收到综窗通知后,到综窗领取材料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结束后,将申请材料、办理结果及《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合办理流转单》返还综窗。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新生儿应当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并将相关材料退回综窗。
第三步:人社部门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业务
人社部门收到综窗通知后,到综窗领取材料并为新生儿办理社保卡申领业务。办理结束后,将申请材料、办理结果及《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合办理流转单》返还综窗。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新生儿应当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并将相关材料一并退回综窗。
第四步:卫健部门办理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卫健部门收到综窗通知后,到综窗领取材料并为新生儿办理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办理结束后,将申请材料、办理结果返还综窗,同步复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合办理流转单》1 式 2 份,原件由卫健部门保存,复印件交综合窗口。公安、医保、人社部门办理环节中产生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合办理流转单》由各单位视情保存。
六、办结
卫健部门办理结束后,将相关资料统一交综窗,由综窗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材料。
七、说明
本线下办理流程为基本办理流程,相关部门可按照本流程进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下联办,也可参照本流程进一步优化。申请人申请线上办理时,由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协助新生儿父母或母亲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 实现一窗收件。
附件: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申请表
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合办理流转单
3.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收件通知单
主题词:唐河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10210854583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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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08:54:5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